伯川书院
 首页  书院概况  党团建设  中心简介  自强之家  新闻资料  学子风采  书院服务 
新闻动态
学子风采
· 【优秀学子】伯川优秀学子访...
· 【优秀学子】伯川优秀学子访...
· 【优秀学子】伯川优秀学子访...
· 【优秀学子】伯川优秀学子访...
· 【优秀学子】伯川优秀学子访...
· 【优秀学子】伯川优秀学子访...
· 【优秀学子】榜样大工 青春...
当前位置: 首页>>新闻资料>>通知公告>>正文

【通知】关于启动伯川书院2018年上半年推优工作的通知
2018-04-25 15:02     (点击: )

向党组织推荐优秀青年是基层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使命,是基层团建工作的重要环节,同时也是党组织吸纳优秀青年的关键一步。本学期伯川书院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推优工作已于近期启动,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推优对象

伯川书院2016级、2017级已经提交入党申请书满6个月的在校学生。

二、推优对象条件

1.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承认党的章程,拥护党的路线,信仰共产主义,政治立场坚定,思想端正;

2.热心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,在学习、生活、工作等方面表现良好,作风正派,团结同学,坚持原则,在同学中有一定威信;

3.未受到过纪律处分、通报批评,无违纪、违规现象;

4.学习成绩良好,最近一学年内没有重修科目;

5.通过推优的同学,经过党支部讨论通过,可发展为入党积极分子。

三、推优人数要求

各团支部推优人数不得超过3人;

四、推优工作要求

1.推优工作必须本着“公正、公平、透明”的工作原则,严禁出现拉票等行为;

2.各团支部推优会议出席人数不得少于团支部团员总人数的80%,投票时需无记名投票,并保留原始票据;

3.各团支部推优对象所获票数需达到团支部总票数的2/3;

4.各团支部推优工作结束后需填写《附件1:团支部推优结果》(纸质版),各推优对象需填写《附件2:团组织推优登记表》(纸质版,务必按照模板要求填写),各团总支统一填写《附件3:伯川书院2017-2018学年春季学期推优统计表(电子版)》;

5.所有材料上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27日上午8:00点前,以团总支为单位将【附件1】、【附件2】纸质版材料交给各团成长导师,【附件3】电子版发送至伯川书院团委组织部邮箱:3026859045@qq.com

伯川书院

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

附件【附件2:团组织推优登记表.docx已下载
附件【附件3:伯川书院2017-2018学年春季学期推优统计表.xlsx已下载
附件【附件1:团支部推优结果.docx已下载
关闭窗口

 

sb-788.com  地址: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大工路2号
电话:0427-2631616  邮编:12422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