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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通知】关于开展盘锦校区“光辉的旗帜”演讲比赛
2018-05-07 16:56     (点击: )

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讲到:“走得再远、走到再光辉的未来,也不能忘记走过的过去,不能忘记为什么出发。面向未来,面对挑战,全党同志一定要不忘初心、继续前进。”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,引导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和价值观,坚定为实现“中国梦”而发愤图强、不懈奋斗的信心,增强民族自信心和提升爱国主义情怀,盘锦校区将举办第三届“光辉的旗帜”演讲比赛。伯川书院预选赛通知如下:

一.演讲主题:

不忘初心,筑梦中国

二.比赛时间地点:

2017年5月16日下午14点(暂定)   伯川书院B14二楼杏坛观语

三.报名要求:

1、预选赛面向书院全体积极分子、发展对象和党员,欢迎各位同学积极参加;

2、报名同学请下载报名表,填写完毕后请于5月10日22点前发送至邮箱yanlei_1003@163.com

四.演讲要求:

1、演讲稿要求原创,题目自拟。禁止从网上下载(或网络代笔)。要求演讲内容紧扣主题,条理清晰,格调积极向上,有较强的感染力和号召力;

   2、演讲者要求服装整洁、仪表大方,使用普通话演讲;

   3、演讲者可以自备背景音乐;

   4、演讲时间要求控制在4—5分钟(演讲稿1500字左右);

五.评分标准:

分为演讲内容、语言表达、形象风度、综合印象四部分对演讲选手进行评分。满分为100分。评委打分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,汇总后取平均分,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,若出现同分,则精确到后三位,依此类推。

1、演讲内容:40分。要求演讲内容紧扣主题和生活实际,主题鲜明、深刻,格调积极向上,内容充实,情理交融,富有真情实感;

2、语言表达:30分。普通话标准,吐字清晰,语速适当,表达流畅,讲究演讲技巧;

3、形象风度:10分。要求衣着整洁,仪态端庄大方,举止自然得体,体现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;

4、演讲效果:20分。生动感人,引人入胜。能通过音乐、表演等方式烘托演讲氛围,提高演讲效果。具有思想性与艺术性,内容与表达和谐统一,引发听众内心共鸣。

六.其他事项

1、本次比赛为校区比赛伯川书院的预选赛,依照选手表现,将择优选派若干名同学代表书院参加校区比赛。

2、如有其他问题,请联系郭同学,18342772085。

 

2018年5月7日

 

 

附件【盘锦校区第三届“光辉的旗帜”演讲比赛报名表.docx已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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